欢迎光临中右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热线:13519199192

招投标

NEWS CENTER

开标后是否允许提交投标文件副本?

时间:2023-07-11 浏览量:0字号:AAA

问: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一正三副投标文件,有一家投标人仅密封递交了正本投标文件。请问:是否允许该投标人在开标后补交投标文件副本?

开标后是否允许提交<a height=

答:不允许。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尽管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正本,但在投标截止时,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副本。因此,该副本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依法不得接收。


问: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后,第二名递补为中标单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这种放弃中标资格的行为如何处罚或处理?

答:《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进行处罚。

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告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强调鼓励在采购招标等工作中依法合规使用信用报......

建筑工程资料专业代理_中右工程咨询 All Rights Reservd.陕ICP备2020016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