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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5 浏览量:0 次字号:AAA
问: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能否做无效投标处理?
答:不能。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只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认定为废标。
答: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答:不合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答:错误之处: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该联合体的牵头人订立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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